國有土地上房屋跟集體土地征收是一樣的,法律上對征收程序都做出了詳細的規定。雖然說,近幾年的征地拆遷相比以往來說要好得多,也進一步的維護了廣大被征收人的利益,有依法依規的征收。
但是實踐中,也難免有個別征收方為了短時間內完成征遷工作,為了降低征收成本,跳過法律規定的程序,做一些有損被征收人利益的行為,比如說未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評估,評估機構未經被征收人協商同意,擅自選定等。對此,京云律師提醒大家,房屋征收當中,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以下四點,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
一、評估機構沒有在期限內協商選定的,需要通過抽簽等方式選定
二、被征收人有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的權利
三、對補償安置方案不滿意,可要求聽證
四、對被征收房屋評估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進行
實踐中,有的評估機構在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評估時往往僅憑幾張圖片或是航拍圖就確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這其實是很不合理的,對被征收人也很不公平。一般情況下,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必須要考慮到被征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結構、新舊程度、建筑面積以及占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影響被征收房屋價值的因素,否則則無法反映出被征收房屋的價值。
對此,京云律師提醒大家,如果征收方在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評估時,未考慮上述因素,單憑幾張圖片就作出評估報告,那么建議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地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自己拿到不合理的拆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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